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2号),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综合评议等程序,决定授予河北省秦皇岛市、湖北省宜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项目等36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获奖城市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再接再厉,继续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新成效。